中國時報【張舒婷/台北報導】
創業潮自去年延燒至今,加盟糾紛案例,日益攀升,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,近兩年來受理的加盟檢舉和處分案件激增,以公平會處分加盟違法卅二案件中,在二○○八年後定案的處分案件多達廿二件,占了近七成比例,其中以餐飲業、早餐業等低門檻的行業糾紛居冠。
本屆台北春季加盟展剛於三月初結束,參觀人次多達十四.五萬,創下史上新高,顯見民眾的創業意願正熱。一一一一創業加盟網的調查也發現,今年創業族群以二一到四十歲的青壯階層為主,但也因為年輕人資金有限,故創業資本約在一百萬元內,也推升資金門檻低的小本創業走上高峰。
公平會提醒,想要「自己當頭家」民眾,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與加盟總部在簽約前,應享有至少五天的契約審閱期間。舉例來說,曾有某些新品牌、規模較小的加盟總部是,標榜「三個月內可回本」,但這些話語是否確實寫於合約中?簽約時就應留意。
另外,根據去年初修正發佈「公平會對於加盟業主資訊揭露案件之處理原則」,加盟總部應揭露「九大項明確資訊」,包括加盟事業名稱、加盟總部負責人姓名等,更應明確告知加盟所需的任何費用、加盟店分店所在區域、各加盟分店的業績表現等。
公平會分析,目前處分最多的糾紛案件是餐飲業,其中最常違規的則是「隱藏費用」。加盟總部應明白列出加盟期間所收取的加盟權利金、設備、原物料等費用;計算方式、收取方法及歸還條件等,也都要在簽約十天前告知民眾。
另外值得注意的是「合夥創業」,某些人資金不夠,常與好友一同合夥創業,但創業專家提醒,合夥創業有「人多嘴雜」問題,容易意見分歧,應事先釐清每人應負擔的權利與義務,像是利潤如何分配、專款專用帳戶如何運用等,最好都能白紙黑字在合約中寫下來,避免事後傷和氣,或是引發不必要糾紛。